化工產品類

嬰幼兒用之披風、腳套、泳衣、襪子、肚圍、髮帶(紡織材料製)、三角巾(領巾)、紗布手帕、紗布澡巾、紗布浴巾、安全背袋、座椅袋是否屬應施檢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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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嬰幼兒用之披風、腳套、泳衣、襪子、肚圍、髮帶(紡織材料製)、三角巾(領巾)、紗布手帕、紗布澡巾、紗布浴巾、安全背袋、座椅袋是否屬應施檢驗範圍?

 答:
(1)嬰幼兒用之披風、腳套、泳衣、襪子、肚圍、髮帶(紡織材料製)、三角巾(領巾)、紗布手帕屬自100年7月1日起實施之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2)嬰幼兒用之紗布澡巾、紗布浴巾為101年10月1日起實施之應施檢驗品目範圍(毛巾範疇)。 
 (3)嬰幼兒用之安全背袋、座椅袋則尚非屬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 編修日期:2024/05/07
  •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