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技佐請假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2025/12/12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資料點閱次數:56
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 稱:技術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名 額:1名
官等職等:約僱四等250薪點。
報名期間:自114年12月12日起至114年12月16日止。
工作地點:臺中市。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理工相關系所畢業或具政府相關實務公務經驗尤佳。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
(一)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校正及市場監督等業務之執行。
(二)度量衡器檢定檢查合格印證之管理。
(三)檢校儀器設備之維護保養。
(四)其他綜合性業務。
三、工作地址: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
四、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12月16日前至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必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書。
2.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
4.其他證明文件【如英語證照、採購專業證照、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自行測試檔案,無法開啟視同不合格,怒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另請下載「應徵職務基本資料表」(詳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hunghuiju@bsmi.gov.tw。
(四)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或原職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115年12月31日止),每月待遇約新臺幣34,775元(含勞、健保)。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採視訊線上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爰請確認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不符用人機關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分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六) 本次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七)聯絡電話:04-22612161分機641洽黃科長(有關「工作內容」疑義) 或04-22612161分機673洽洪專員(有關「報名」事宜)。
附件下載
- 附件-職務基本資料表(技士職務代理人)下載次數: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