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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國家標準資料需要收費?

  • 發布日期:2023/08/09
  • 發布單位:標準組
  • 資料點閱次數:661

目前國家標準收費係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以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得向使用者收取費用,本局並訂定有「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資料供應要點」據以辦理。為推廣國家標準,不論經由本局、各分局或網路銷售,售價均相同,僅酌收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