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活動訊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107年度義務監視員年終檢討會」點閱:1875義務監視員遴聘之對象主要為具有服務熱忱或社會工作經驗者,其法源依據為「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而其主要之工作項目共計七項:反映無商品檢驗標識之應施檢驗商品、反映無同字標記之應施檢定度量衡器、反映市售標示不全或品質不良商品、轉達一般消費者提出之反映案件、隨時利用各種機會及管道協助標準檢驗局辦理消費者保謢之教育推廣並將推廣情形以書面向檢驗機關提出、協助標準檢驗局推廣有關商品檢驗及度量衡之政策法規及協助標準檢驗局推動其他有關消費者保護措施之事項。
課程: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洪科長淑美簡介商品標示法暨相關基準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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