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檢局首頁
活動訊息
政令宣導
政令宣導
1110316 修正「個人防護用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點閱:1763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令
修正「個人防護用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個人防護用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
編修日期:2022/03/29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附件下載
1110316 經標二字第11120001600號令
個人防護用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個人防護用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
個人防護用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