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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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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04 修正「商品退運及銷毀作業程序」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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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商品退運及銷毀作業程序」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商品退運及銷毀作業程序」部分規定
編修日期:2019/07/26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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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商品退運及銷毀作業程序」部分規定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