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1080801 經濟部函釋B2B之商業銷售模式得不適用商品標示法商品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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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08年08月01日經商字第10802290150號函說明二:商品標示法(以下簡稱本法)係規範流通進入市場商品之標示事項及標示方法,如販售模式不是陳列販賣與一般民眾,而是採企業販賣給企業(B2B)之商業銷售模式,則不適用於本法.。

  • 編修日期:2021/07/01
  •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