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

哪些度量衡器要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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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告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其種類及範圍有:
計程車計費表、衡器(非自動衡器、重力式自動裝料衡器及非連續累計自動衡器)、非侵入式機械血壓計、膜式氣量計、刻有分度之金屬製量桶及量槽、水量計、燃油交易用油量計、液化石油氣流量計、公務檢測用氣油比檢測儀、電度表(一般電度表,電動車輛供電設備)、公務檢測用雷達測速儀、公務檢測用雷射測速儀(光達式)、公務檢測用感應式線圈測速儀、公務檢測用區間平均速率裝置、公務檢測用噪音計、公務檢測用呼氣酒精測試器及分析儀、稻穀水分計、硬質玉米水分計、公務檢測用車輛排氣分析儀(但不包括機車及柴油車用之車輛排氣分析儀)、公務檢測用照度計、電子式體溫計等。
詳見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3條。

  • 編修日期:2023/08/21
  • 上稿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