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8月23日12:00至113年9月22日12:00「錢不要亂送 買房卡實在!」
- 發布日期:2024/08/15
- 發布單位:台南分局市場監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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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次要來帶各位認識【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法務部為杜絕過去「收錢有罪,送錢沒事」的陋習,消除民間積習已久的紅包文化,讓民眾知道洽辦公務「不必送」、「不能送」,公務員也「不能貪」、「不會貪」。
之後立法院也早在100年6月7日通過增訂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杜絕過去「收錢有罪,送錢沒事」的不良社會現象。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是指提供好處給公務員,要求公務員做職權範圍內本來就可以做的事。例如:檢驗廠商為求檢驗時程快速進行,提前上市販賣獲利,將裝有現金的「茶葉罐」送給檢驗機構公務員加速審核程序。
因此,各位在洽辦公務時請依相關行政作業程序申請即可,「不必送」也「不能送」紅包或禮物給公務員。
透過以下四格漫畫,您得到了什麼啟發呢?
本次禮物是實用的全家禮物卡(100元)*8
活動日期:113年8月23日12:00~9/2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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