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3/12/30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748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經標三字第10230021330號

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附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

局長 陳介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