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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式卡式爐申請檢驗篇

  • 發布日期:2021/01/27
  • 發布單位:台南分局嘉義辦事處
  • 資料點閱次數:2782

如何申辦攜帶式卡式爐型式試驗

一、受理及檢驗單位: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嘉義辦事處
二、受理地址:60044嘉義市民權路312號
三、申辦諮詢電話:05-2788874、05-2787875#20~25
四、應檢附資料:
(1)受託物品試驗申請書。
(2)技術文件:
(a)產品型錄及4x6吋以上彩色照片(含外觀、內部結構、外包裝)。
(b)使用說明書 (如必要之安全裝置、安裝、操作與維護等事項之說明)。
(c)零組件清單 (如零組件名稱、尺寸、規格、使用材料)及零組件圖。
(d)產品組立圖。
(3)樣品2台及穩壓裝置1只。
五、申辦小幫手:
(1)受託物品試驗申請書填寫:
(a)範例書表(附件1)
(b)空白書表(附件2(doc檔))(附件3(odt檔))
(2)填寫說明:
(a)申請人以公司名義申辦者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個人名義申辦者加蓋私章。
(b)地址、e-mail、聯絡人、電話請務必填寫。
(c)樣品或技術服務名稱(中文):即樣品名稱例攜帶式卡式爐、休閒爐或登山爐;如需英文委託試驗報告,請提供英文地址及英文品名。
(d)規格或成分:填寫燃氣消耗量(g/h);型號:必填。
(e)其他要求:依申請目的填寫,並加註試驗標準日期。
(f)物品試驗或技術服務項目(含試驗方法):請填入欲試驗之項目及試驗方法。(試驗項目/費用如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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