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專區
- 3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常見問答集」如附件
- 32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業於106.06.27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轉載銓敘部網站相關資料如附件供參。
- 33銓敘部函以,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如附件),業經總統於民國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
- 34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自107.01.01起按月發給,業經考試院於106.4.14令布,詳如附件。
- 35銓敘部函釋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是否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之計算與認定標準一案。
- 36月退撫金將改按月發給,施行日期另定,詳如附件。
- 37年金改革方案更新資料及退休所得試算器
- 38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公布之年金改革方案初稿等相關資料
- 39人生不要黑白過─臺南市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 40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6月20日書函以,退休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經判刑確定而入監服刑,其三節慰問金是否須停發疑義一案。
- 41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1業奉總統於105年5月11日修正公布,修正條文如附件。
- 42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105年5月4日修正發布。
- 43轉銓敘部函釋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招攬業務人員職務,是否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規定限制範圍。
- 4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依規定計算後,總金額若有不滿新臺幣1元之餘數,以四捨五入進位方式辦理。
- 45銓敘部令以,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再任該部100年7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034077221號令所定「非僅承攬政府機關(構)業務之團體、個人」所僱用之全職工作,且任職期間所領薪資確實證明全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者,應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及其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停止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