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規
- 46有關本局應施檢驗「電冰箱」商品之檢驗標準CNS 2062第5.10節「電冰箱之能源效率須符合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現經濟部能源署)之相關規定」,自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起適用經濟部一百十四年五月十九日經能字第一一四五八〇〇二〇七〇號公告修正「電冰箱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
- 47訂定「儲能電力轉換系統之資安檢測技術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 48汽車用輕合金盤型輪圈型式認可作業要點
- 49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50兒童自行車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51修正「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52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53筆擦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54供飲水用途、安裝於廚房或標榜無鉛之水龍頭,屬本局依商品檢驗法第三條公告之應施檢驗飲水用水龍頭商品範圍,應符合檢驗規定後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
- 55兒童雨衣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56再生能源憑證申請及管理作業程序
- 57再生能源憑證發電設備查驗機構認可作業要點
- 58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 59石油製品檢驗作業程序
- 60修正「應施檢驗石油製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一日生效。
